“软医闹”正在快速成长

 68    |      2026-05-05 07:46

01 传统“医闹”转为“软医闹”

周日在家,也是逃不过刷手机这个固定动作。

不过,我看了一篇文章,是讲关于“软医闹”这个词,结合自己日常的所见所想,觉得还是比较有感触的。

确实,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制确实是在不断的健全之中,对于很多的医院来说,最直观的一个感受可能就是,发生医疗纠纷之后,拉横幅、堵大门、设灵堂、摆花圈甚至殴打医务人员、逼迫医务人员下跪的暴力或过激“医闹”行为基本消失不见了。

“软医闹”正在快速成长

当然了,消失不见并不代表医疗纠纷减少了。

相反的,各种各样的医疗纠纷那是愈演愈烈,进而进化成的“医闹”行为也是层出不穷。

只不过现在的“医闹”不再场面激烈、冲突明显,而是转变成了更为隐蔽、更具“策略性”的维权方式—“软医闹”。

告别了传统激烈的冲突与碰撞,但是同样令所有的医疗人身心俱疲,心力憔悴。

02 “软医闹”的四种形式

那具体什么是所谓的“软医闹”呢?

简单来说,就是一种看似人畜无害,但实则持续施压的非暴力维权方式。

将所谓的“维权”的战场从实体的医院大门或者门诊住院大楼转移到了虚拟的网络平台,挑拨并施压医院领导和医务人员那脆弱的神经末梢。

一般来说,“软医闹”常见的有这些形式。

一、舆论裹挟。

这是现在“软医闹”最喜欢采用也是效果最明显的方式。

主要就是利用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等途径,发布片面乃至失实的信息,将复杂的医学问题偷换概念简化成为“草菅人命”的道德叙事。

然后再配一个醒目的标题,配合着悲情的故事,通常会迅速引爆舆论,冲上“热搜”。

而我们的医疗机构往往在面对这种“热搜”的时候会不知所措,然后就会想当然的去想到息事宁人,

于是“软医闹”试图通过社会压力迫使医院妥协的目的就达成了。

二、恶意投诉。

这是“软医闹”最常用也是最早采用的方式,在自媒体还未快速发展的日子里,是“软医闹”手中最“锋利的剑”,当然了,现在依然也很常用。

主要就是发生医疗纠纷后,认为院方存在过失过程,但是不听专业的解释,也不愿通过正常的医疗鉴定去明确责任,更别提用法律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了,

而是反复向12345、信访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乃至纪委监委等能想得到的部门轮番进行反复的投诉和举报。

而一旦发现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诸如“病历书写不规范”之类的瑕疵,那立刻就会无限放大,

通过施压相关行政部门的方式来要求医院“给说法”,浪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和医疗资源。

三、院内静坐。

这是这些年来“软医闹”进化升级的一个方式,不吵也不闹,就静静的在医生办公室坐着,或者就滞留在病房中不出院。

当然了,他们虽然不吵也不闹,不过会“讲道理”,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机会和医生“讲道理”。

可以想象,我们的医生刚刚接诊完患者,“软医闹”就无缝连接的来“讲道理”,我们的医生会有多么的崩溃。

四、职业碰瓷。

这个是我们医院以及其他医疗机构最头疼的“软医闹”类型。

他们有文化,懂医疗,也懂法律,极其善于寻找诊疗过程中医方的细微瑕疵。

就和恶意投诉一样,只不过区别在于他们会以此要挟医院进行“私了”,将此作为一种获利乃至谋生的手段。

03 “软医闹”产生的原因

那么“软医闹”为什么会快速的发展成为现在当下这样的局面呢?

其实根本原因还是医疗纠纷的数量不断上升加之多种社会因素交织从而导致的结果。

首先,是维权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等。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谁闹谁有理”,“出了医疗纠纷院方肯定有问题”之类的观点开始盛行。

加之医方息事宁人的化解纠纷的错误原则,导致“软闹”一下,不违法但是却能换来医院快速处理。

在这种畸形的成本与收益比较下,当然会有不少人选择了走“捷径”。

你要说法律途径解决?

不存在的,诉讼程序复杂、耗时漫长、举证困难,换你你会怎么选?

其次,是社会大众的认知偏差。

就如之前我反复多次分析医疗纠纷和医患互不理解的原因一样,因为医学是一门充满未知和不确定性且非常专业的学科。

因此医务人员和普通大众对于医疗的认识是有严重偏差的,这就导致了很多的大众和患者会觉得“进了医院就等于把病治好”。

一旦最后的治疗结果不尽如人意,便就会理所当然的认为是医院的责任,于是这就为“软医闹”提供了生存和生长的土壤。

最后,是媒体的放大效应。

一直以来,媒体中就有不少的害群之马,这些“无良媒体”一直在为医疗纠纷的“发展壮大”推波助澜,也是为“软医闹”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而到了当下自媒体时代流量为王的背景下,很多不良的流量导向开始出现。

比如一篇控诉医院的微博或者笔记往往比一篇专业严谨的科普文章更能触发“流量密码”。

而我们的医院面对这种“流量密码”经常为手足无措,所以这也就会在无形中助长了“软医闹”的气焰。

04 相关法律要及时跟进

这种“软医闹”其实就是当下医疗大环境下医患信任崩塌后的畸形产物。

我们的医疗机构面对当下“软医闹”这种新的医闹形式的时候,一定也要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同步升级应对的理念,要想办法让维权回归理性和法治。

同时,针对“软医闹”喜欢在自媒体平台“呼风唤雨”的实际情况,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要及时的跟进。

虽然早在2015年,在刑法层面“医闹”就已经被正式入刑,

但在刑法中,对“医闹”是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罪名予以处罚,并没有设单独的罪名。

而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卫生健康领域的法律法规中,对“扰乱医疗市场秩序”和“医闹”的界定不够完善,具体和明确,罪名认定难度较大。

导致我们的医院和医疗机构通过诉讼方式维权,在人力、财力、时间方面成本过高,且取证艰难。

因此,我们应该呼吁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中增设“网络医闹”的相关罪名,以及具体法律惩处措施,

以维护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声誉和人格尊严。

这样才能对恶意投诉和造谣传谣者依法追责,让法律成为守护全体医疗人尊严的底线。

同时,我们也需要社会理性的回归,

一定要明白医学是有限的,不是万能的,一定要明白,敌人是疾病,而不是医患彼此。

当然了,根本还是医患之间需要有更多的理解和温情。

当患者能够依法维权而不必“闹”,当医生能够安心治疗而不惧“闹”,那时候的医院才能真正回归救死扶伤。